那支笔的水晶,隔着布料,泛出一缕极淡、却无比清晰的玫瑰光。
同频的光。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人群喧闹,笑声如浪,可她只听得见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她下意识摸向手包,钢笔的温度透过皮革传来,像一颗被捂热的心。
她抬起头,正撞上他的目光。
他不知何时已拨开人群,站在几步之外,隔着攒动的人头望着她。没有笑,也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看着,像在确认她是否也在看着他。
然后,他抬起手,再次按了按胸口的笔袋。
光,又闪了一下。
她忽然明白了。
不是金手指在共鸣。
是他们的心跳,早已在无数个日夜的靠近中,学会了同频共振。
她提起裙摆,想走过去,却被一群热情的表妹围住,塞了一把五彩纸屑。
“姐!等会儿撒花记得冲我们笑啊!”
她笑着点头,目光却始终没离开他。
顾逸尘也未动,只是站在那里,像一座不动的山,目光沉静,却烫得能融化晨霜。
她终于挣脱人群,朝他走去。
一步,两步。
手包里的钢笔突然持续发烫,玫瑰色的光不再闪烁,而是稳定地亮着,像一条光之绳,牢牢系在他们之间。
她走到他面前,仰头。
他低头。
两人之间只剩半步距离,空气仿佛凝固。
她刚要开口——
他忽然抬手,指尖轻轻拂过她耳边一缕碎发,动作轻得像怕惊扰什么。
“你今天,”他声音低哑,“比所有我想象过的早晨都亮。”
她怔住,心跳如鼓。
就在这时,手包里的钢笔猛地一震,玫瑰光骤然增强,几乎要穿透皮革。
而她看见,他胸口口袋里的那支笔,光也同步暴涨。
两道光,隔着布料,隔着心跳,隔着十年重来的人生,第一次,彻彻底底地,亮成了同一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