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跨东西:羊舌草与东方泽泻的千年和鸣》
下卷·跨越山海的草木和鸣
第五回 大航海时代的标本相遇 东西方的命名之争
17世纪的阿姆斯特丹,东印度公司的仓库里堆着来自东方的丝绸、瓷器,还有一箱特殊的“货物”——从中国福建建瓯采集的泽泻标本。荷兰植物学家约翰内斯·布曼正小心翼翼地将其展开:褐皮块茎、碧伞状叶片,与他书房里地中海羊舌草的标本几乎重合,只是泽泻的块茎更粗壮,叶片边缘带着细微的波状起伏。
“这难道就是迪奥斯科里季斯笔下的‘羊舌草’?”布曼翻阅着传教士带回的《本草纲目》译稿,当看到“泽泻生汝南池泽,其叶如盖,根如球”的描述时,心跳骤然加速。他将两份标本并置,测量叶片长宽比、块茎直径,甚至用简易显微镜观察细胞结构,发现两者的相似度超过80%。
争议很快在欧洲植物学界爆发。法国学者 Tournefort 坚持认为两者是不同物种:“羊舌草生于咸湿地,泽泻长于淡水泽,环境不同,岂能同属?”他在《植物学基础》中给羊舌草命名为“Alisma plantago-aquatica”,而将东方泽泻定为“Alisma orientale”,强调其“东方特性”。
英国皇家学会的会员们则更关注功效的一致性。他们从东印度公司获取泽泻块茎,重复了羊舌草的传统用法:用根煮汁给牙痛患者含漱,效果与羊舌草无异;让口腔溃疡的水手涂抹叶汁,灼痛感同样缓解。“功效如此契合,形态又高度相似,它们必然是‘同宗兄弟’。”植物学家雷在《哲学学报》上发文,首次提出“泽泻-羊舌草跨域同种论”。
东方的医者也在观察这种“西来的羊舌草”。清代药学家赵学敏在《本草纲目拾遗》中记载:“西洋有一种草,名‘羊舌’,叶与泽泻同,其根煮汁亦能利水,治口疮,盖与泽泻同类,异地而名异也。”他还记录了一个病案:广州十三行的一个葡萄牙商人,因酗酒腹泻不止,用羊舌草种子煮水而愈,“其效与本地泽泻治酒湿腹泻同”。
这场持续百年的争论,最终在18世纪由林奈终结。他在《植物种志》中明确将两者归入“泽泻属(Alisma)”,指出它们是近缘种,因生长环境差异导致形态细微分化,“就像同母异父的兄弟,血脉相通,容貌略异”。更重要的是,他强调:“无论生于地中海还是淮河,它们的‘清凉利水’之性从未改变——这是自然赋予的共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