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正红色的羊毛衫,颜色鲜亮得晃眼,衬得人皮肤雪白,一看就是高级货。一件深蓝色的呢子大衣,版型挺括,剪裁利落,口袋和袖口的细节都透着一股讲究。还有一双精致的小牛皮靴,皮质柔软,光泽温润。
这些衣服的款式,都是时下最流行的。用料和做工,更是普通百货大楼里见不到的。
在这些衣服下面,还有一个小小的,用手帕包着的东西。
林飒打开手帕。
里面,是一支看起来像钢笔的,通体漆黑的金属制品。
钢笔的笔帽上,有一个小小的,红色的按钮。
林飒认得这个东西。
这是沈霆锋在信里,跟她提到过的,那个微型报警器。
包裹里,还有一封信。
是王秀兰写的。
“飒飒吾儿:
见字如面。
听说你要去京州开会,我和你爸,都为你高兴。你是我们沈家的骄傲。
京州那地方,一入秋就凉飕飕的,我给你挑了几件新衣服,你出门在外,代表的也是咱们家的脸面,要穿得暖和体面点,别冻着了。女孩子,要懂得爱惜自己。
另外,你爸非要给你寄个小玩意,说是部队里新出的,能保平安。你可得贴身带着,千万别嫌麻烦弄丢了。
说起来也巧,我和你爸,下个月,也要去京州开个会。到时候,我们一家人,可以在京州团聚了。
你爱人霆锋,也会一起去。
他很想你。
勿念家中。照顾好自己。
母:王秀兰”
林飒看着这封信,心里,被一种温暖的情绪,填得满满的。
她能想象到,王秀兰在百货大楼里,为她精心挑选衣服的场景。
她也能感受到,沈国华那份深沉的,不善言辞,却用行动表达一切的父爱。
还有沈霆锋。
那个男人,嘴上不说,却已经为她,安排好了一切。
他们一家人,都要去京州。
这让她对这次的京州之行,瞬间充满了期待。
“哇,林飒,你婆婆对你真好!”李静在一旁,看得满眼都是羡慕,“这呢子大衣,得要好多布票和钱吧?这料子,我只在画报上见过!款式也真好看!”
周莉和吴芳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件红色羊毛衫,眼里的嫉妒几乎要化为实质。她们身上的衣服,和林飒这件一比,瞬间就显得灰扑扑的。
林飒没有理会她们复杂的目光。
她将衣服和报警器,都小心地收好。
然后,她拿出纸笔,开始给家里回信。
她告诉他们,自己一切都好,让他们不用担心。信的末尾,她犹豫了一下,还是添上了一句,衣物很合身,我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