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员:法无定法,活在当下。不错。
第五天,双方八个人坐在决赛现场,面对着前方的两架摄像机,心里七上八下,他们都知道,这个时候关注他们的可不止是政法学院的几个领导了,法制报记者、几大法务部门也都希望通过这场辩论赛找到完善法律的机会。
辩论题目是有个刚出生的女孩被父母抛弃,好心人收养十八年后,她在养父母的帮助下获得排球世锦赛冠军,这时候亲生父母却找上门来,女孩有没有理由拒绝赡养?这种做法对不对?
正方一辩:收养法明确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女孩已经没有义务再赡养亲生父母!
反方二辩肖静然:具体事情得具体分析,收养法后半部分也有补充,就是要区分亲生父母是恶意遗弃还是无意遗弃。我国现在每年不完全统计到丢失的儿童大概有五百个左右,也就是只有这五百个孩子的父母是通过报警求助,那么还有一些没有统计到的可能就更多了,500多其实已经是一个很吓人的数字了,这些孩子都是被恶意遗弃的吗?肯定不是!新闻媒体上报道的那些父母,最后哭得眼泪都干了,从而导致家无宁日卖光家产也没找到孩子的人家多了去了!回到这个案子,收养的首要条件是要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否则就不是合法收养。要是通过非法收养孩子的话,哪怕亲生父母再怎么有错,在认定是否需要赡养生父母这件事上,恐怕就不太乐观了。尤其是本案中女孩已经十九岁了,社会更应该尊重她自己的选择,而不是用冰冷的法律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