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秦桧和赵构的政治主张完全一致。
最后,才能方面,秦桧有吗?当然有,议和,别人做不了,他力主促成了;韦太后,他也接回来了;收兵权也顺利;杀大将,他毫无愧色;而且,秦桧宰相任期间,除了害人,还做了一点政事,主持修订了多部法令,公元1140年十月,秦桧主持完成《重修绍兴在京通用敕令格式》(“敕、令、格、式”是宋代法律名称);公元1141年七月,秦桧主持完成《徽宗实录》;公元1142年十二月,秦桧主持完成《六曹寺监通用敕令格式》;公元1143年十月,秦桧主持完成《监学敕令格式》;公元1147年十一月,秦桧主持完成《重修免役敕令格式》;公元1149年六月,秦桧主持完成《吏部续降七司通用法》;公元1149年五月,秦桧主持完成《中兴圣统》;公元1151年八月,秦桧主持完成《重修诸路茶盐法》;直到死前一个月,秦桧还命人完成了《绍兴宽恤诏令》,因此说,秦桧的能力不是吹出来的。
秦桧的表现,完全符合封建帝王的用人标准,但是历史上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封建帝王利用完你之后,便卸磨杀驴,过河拆桥,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而秦桧为什么直到死之前,基本都受到赵构信任,死后也没有造赵构清算。答案在哪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秦桧虽阴险奸诈,但并不飞扬跋扈,秦桧是典型的奸臣,而不属于权臣。
权臣最主要的特征是对国事、政事有最后拍板权,而秦桧只有建议权,没有拍板权。我们说几个事例,大家就明白了。秦桧最恨赵鼎、李光、胡铨、张浚四人,他甚至将赵鼎、李光、胡铨三人的名字写在自己家的“格天阁”里,日夜想杀之而后快,但始终不能如愿,因为杀大臣的决定权在赵构手中。赵鼎是因为病情沉重而自杀的,李光、胡铨、张浚都比秦桧后死。特别是胡铨,只是一个小小的编修官,曾上疏,说要斩秦桧之头悬之国门。秦桧虽对他恨之入骨,却终究不敢矫诏,动用屠刀杀他。
秦桧打击政敌,给政敌安置的罪名不外乎“谤讪朝廷、指斥朝廷、怨望朝廷、立党沽名、有无君心”,说到底,都和赵构或朝廷有关系,秦桧之所以动用这些罪名,因为只有这些罪名才能激起赵构怒火,而且赵构想保护也不方便,总不至于我宰相说有人骂你皇帝了,你皇帝还说骂的好、骂的妙、骂的呱呱叫!由此可见秦桧的奸诈。比如秦桧打击张九成,先让何铸上疏,弹劾张九成依附赵鼎,张九成只是降职,秦桧不满意,让詹大方出手,弹劾张九成和高僧宗杲“谤讪朝政”,赵构立即发怒,将张九成流放南安军(江西大余)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