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亲贵利用自己的关系,向朝廷要到特殊政策,转手批给商人,再从商人那里分得巨额利益。地方上基本上所有最赚钱的行业,都被这些亲贵垄断。
还有许多地方的藩王利用特权,控制了当地的食盐销售。
他们根本不顾百姓承受能力,任意抬高盐价,导致底层的老百姓长年买不起盐吃。
国家中所有稀缺的自然资源,比如土地、山林和矿山,只要有利可图,这些皇族就会通过向皇帝乞请或者巧取豪夺的方式,抢占到自己手里。
各地王府所圈之地,“皆取之州县中极膏腴田地”。
比如在另一个世界中的万历皇帝赐给福王两万顷土地,本来定在河南,但河南好地尽数圈尽,仍然不够,不得不跑到湖广、山东去圈占最好的良田。所以史书说,有明一代 “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
另外各地王爷经常向皇帝哭穷,索要各种特利。
甚至许多地方的收税权陆陆续续划归了各地王府:
周王拥有开封的税课权。
潞王占有河泊所26处。
潞城县的商税被赐给了清源王。
屯留县的则归辽山王所有。
平遥王说自己家口太多,生活不宽裕,皇帝命令,把黎城县一年的商税划给他……
通过种种巧取豪夺,皇族们积攒了天下最多的财富。
那个后来被李自成做成福禄羹的福王,“珠玉货赂山积”,金钱百万。
逼的全陕皆反的陕西秦王,富甲天下,“拥赀数百万”。
大同的代王,拥有房屋1060所……
从明代中期开始,历代皇帝不断通过“加派”等手段,将宗藩费用进一步转嫁到人民身上。原本负担很重的百姓更加雪上加霜,有的农民甚至“废箸、鬻舍、捐妻,以供王国之禄”……
虽然国家明确规定皇族不得干涉地方政务,但许多皇族都涉足地方事务,一旦有求不遂,就依仗自己的龙子龙孙身份对地方官员横加欺凌。
因为享有司法特权,“罚而不刑”,许多王府成为地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甚至自身也沦为黑社会头目。
嘉靖五年,庆成府的辅国将军因为藏匿大盗被人告发;
隆庆二年,方山王府镇国中尉朱新垣“与群盗通,劫掠商货”;
襄垣王府的辅国中尉、昌化王府的辅国中尉都“私出禁城为盗”,公然杀人劫财……
至于强抢民女之类的经典桥段更是无地无之。
在大明特权庇护下,朱姓皇族已经沦为大明社会道德水准最为低下的一个群体。
河南禹州的徽王朱载伦,“有美女子过府,掠入与淫,女幼不敢接,即大怒,投以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