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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孟玉回去忙公司的事情后,陈野独自打了辆车。
来到市区外的一处别墅区。
下车时,司机投来那种「这小子怎麽看也不像住这儿的人」的目光。
因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陈野刚从说唱现场回来,虽然穿的整洁,但衣服也不是什麽名牌。
陈野对司机的目光毫不在意,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汪老师,我到了。对,就在大门口。」
「第三排第二间是吧?好的,明白了。」
在门卫处登记完毕,又等汪锋亲自打电话确认后,陈野才顺利来到汪锋家门前。
刚按下门铃,大门就「咔哒」一声打开。
汪锋笑容满面地快步迎出。
没错,这就是陈野之前和孟玉说必须要来的地方:汪锋的家。
「陈野你可算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陈野礼貌地将路上顺手买的礼物递过去:「劳烦汪老师久等,我刚比完赛。」
汪锋接过礼物,语气亲切:
「太见外了,还带什麽东西!」
「也别叫汪老师了,生分,就叫汪哥吧!」
陈野从善如流:「好的,汪哥。」
走进客厅,两人相继落座。
汪锋为他斟上一杯茶,目光中难掩期盼。
陈野却不急不缓,先品了一口茶,还赞叹了几句。
汪锋反倒有些坐不住了,终于忍不住先开口:
「陈野,你看前两天发我的那首歌,那件事……」
陈野像是刚想起来似的,一拍脑门:「哦,您说那首啊!」
「怎麽了?」
汪锋有些着急:「不是说好今天来,就是谈这首歌翻唱版权的事吗?」
「你说了这个翻唱版权一定卖给我的,你可不能反悔啊!」
陈野伸手徐徐压了压:「汪哥别急,这事您直接和孟玉谈就行。」
「我已经交待好了,不会有意外的。」
听到这话,汪锋才松了口气。
前两天陈野发来一首歌的小样,标注的名称是《假行僧》。
他起初以为是请教音乐问题。
听完却大吃一惊。
这首歌完成度极高,创新独特丶立意深远!
很显然,这已经是一首成熟的作品,根本无需他人指点!
接着陈野就提出,想把这首歌的翻唱版权卖给他。
汪锋考虑之后,不禁心动。
近年来他一直在寻求音乐上的突破,却始终不得其法,影响力也略有下滑。
虽然仍算一线歌手,但热度已经快要被几位新生代赶上来了。
而陈野这首歌,却让他看到新的可能。
这首歌的风格与自己高度契合,一听就好像回到了当年玩摇滚乐队的时光。
汪锋不禁想,要是能翻唱这首歌,不仅能在音乐理念上实现突破,对维持甚至提升自己的影响力也大有好处。
「既然你这麽说了,那我就让经纪人和孟玉直接联系!」
心中一块石头落地,汪锋心情大好。
又给陈野续上茶:「来来,再喝一杯!」
「不过既然你已经决定卖翻唱版权,今天又让我找我以前乐队的朋友来,是为什麽?」
陈野也不瞒他:「不瞒您说,汪哥,这就是我的另一个条件。」
「我希望借您这里的排练室,和您以前乐队的老师一起,把这首歌先录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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