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区大礼堂,今天不对外开放。沈家包下了这个地方。
他们要为林飒办一场升学宴。
宴会下午五点开始。四点刚过,大礼堂的门口,就停满了吉普车和自行车。
军区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来了。
礼堂里面灯火通明。几十张大圆桌,铺着红色的桌布,整齐地排列着。
穿着崭新军装的战士们,充当服务员,在桌子之间穿梭,摆放着碗筷和酒杯。
沈国华和王秀兰,站在门口迎客。王秀兰今天穿了一件暗红色的新式旗袍,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卷。
她脸上的笑容,从下午开始,就没有停过。
沈国华也换下了一身军装,穿了一件灰色的中山装,他那张严肃的脸,今天也舒展开来,嘴角一直挂着笑。
“老沈,恭喜啊!你家出了个省状元,真是光宗耀祖!”一个肩膀上扛着星的军官,走过来,用力地握住沈国华的手。
沈国华哈哈大笑,他拍拍对方的肩膀。“同喜同喜,快里面请!”
王秀兰也拉着军官夫人的手,笑得合不拢嘴。“嫂子,你能来,我太高兴了!快进去坐,今天一定要多喝两杯。”
客人一波接着一波。整个军区的领导层,几乎都到齐了。
王秀兰的嘴巴,都快笑僵了,但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她这辈子,都没这么风光过。
沈霆锋没有在门口,他站在礼堂里面,一个不显眼的位置。
他今天也穿了一身崭新的军装,领口的风纪扣,扣得一丝不苟。
他的军靴擦得锃亮,能照出人影。他的背挺得笔直。
他的目光,却一直落在不远处的一个人身上。
林飒就站在那里。她也换上了一件新衣服。是王秀兰,拉着她去百货大楼,亲自为她挑选的。
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没有多余的花纹,只有在领口和袖口,绣着几朵小小的白色雏菊。
裙子的布料很柔软,随着她的动作,轻轻地摆动。
她没有化妆。她的脸,在礼堂明亮的灯光下,白得像玉。
她只是静静地站着,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成了整个宴会的中心。
很多人过来和她说话。有军官,有军嫂,有年轻人。他们脸上,都带着好奇和敬佩。
“林飒同志,恭喜你啊!”
“以后就是大学生了,前途无量啊!”
“我们家孩子,要是有你一半聪明,我就烧高香了。”
林飒对每个人,都报以微笑。她的话不多,只是客气地点头,说声谢谢。
沈霆锋看着她,他看着她被人群包围,看着她从容地应对着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