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穿过落地窗,在空旷的婚礼场地里铺开一层薄金,像谁不小心打翻了一罐蜂蜜。洛倾颜站在仪式走道起点,脚尖轻轻点了点地毯——软的,不滑,和她昨晚梦里那场摔得四仰八叉的婚礼完全不同。
她低头看了眼裙摆,嘴角翘了翘:“看来兔子睡衣今晚可以退休了。”
顾逸尘站在对面,西装笔挺,眉眼却松得不像话,听见这话也只是轻哼一声:“你倒是挺信梦。”
“我不信梦,我信你。”她边说边把钢笔从裙袋里掏出来,指尖摩挲着水晶,不是为了看情绪,纯粹是习惯,“它现在安静得很,像吃饱了晒太阳的猫。”
他走近几步,目光落在她手心:“那你刚才握那么紧干嘛?指节都白了。”
洛倾颜一愣,这才发觉自己又犯老毛病——紧张时总想抓住点什么。可这次不是焦虑,而是种奇异的饱满感,仿佛幸福太沉,怕漏了。
她没答,只是把笔轻轻贴在胸口,闭了下眼。
水晶果然没亮。既非银,也非金,更不是昨夜那种蓝。它只是温顺地贴着她心跳的位置,像一颗终于学会自己呼吸的心脏。
再睁眼时,她忽然说:“我们重来一次吧,这次我不看脚本了。”
顾逸尘挑眉:“不怕走错?”
“错就错呗,反正你也不会笑我。”她笑得眼睛弯起来,“而且你知道吗?我现在最怕的不是出错,是怕这一切太好,像玻璃杯里的气泡水——漂亮得让人不敢碰。”
他说不出话来,只看着她一步步走过来,裙摆擦过地毯发出细微沙沙声,像上章那只麻雀起飞前翅膀掠过阳台栏杆的余响。这声音不吵,反而让她脚步更稳。
走到他面前时,她停住,仰头看他:“你说,如果我现在用笔回溯一下明天的自己……能看到什么?”
“你会看到你自己。”他语气笃定,“不是靠这支笔认出来的你,是你本来的样子。”
她怔了怔,随即笑了,转身回到起点,这次没再摸钢笔,而是双手自然垂落,像要把整个世界空出来,只留给即将开始的这一刻。
她深吸一口气,迈步。
没有数步子,没有偷瞄提示卡,也没有反复确认站位。她的身体记得每一寸距离,就像记得他掌心的温度、他说话时喉结的震动、他第一次叫她名字时尾音微微上扬的弧度。
走到中央时,她忽然停下,闭眼。
钢笔在她口袋里轻轻一颤。
不是被动共鸣,而是主动回应——她心里刚升起一个念头:我想看看明天的我,是不是真的不怕。
笔尖微凉,水晶无声亮起一道极淡的金光,比昨晨更柔和,却更深邃。不是未来画面,也不是具体情绪,而是一种“笃定”的质感,像指尖抚过十年后的婚戒,温润、熟悉、毫无悬念。
她睁开眼,眼底有光。
顾逸尘已经走到她身边,低声问:“看到了?”
“嗯。”她点头,“不是婚礼多完美,也不是宾客多热闹。是我自己——站在你面前的时候,心里特别安静,像雨后的湖面,连风都不急。”
他看着她,没说话。
她却忽然把笔举到他眼前:“你知道它为什么现在才亮这个颜色吗?”
“因为它等你先安心。”
“不对。”她摇头,笑容像晨光里刚醒的花,“是因为它终于明白,我不是靠它活着的。我是靠你,一步一步,把自己走成了现在这样的人。”
他说不出话,只伸手想碰那道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