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此案的刑警人员也适时补充证据,“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尸体上的刀口确为水果刀所致,刀口数量也的确是十七刀,与原告证词一致。”
“经三维创口重建技术验证,被害人创伤形态与原告描述的作案手法吻合度达93.7%,其中9处致命伤的行凶角度与池啸骋身高臂展特征高度匹配。”
池啸骋的辩护律师见情势不妙,猛然起身,“我方对原告证词提出质疑!此案立案时已被定性为入室抢劫杀人,但因为案发当日的大雨,冲刷掉了有限的线索,该案件才一直未被告破。如果原告真的目击到了被告的犯罪全程,为什么不在立案时告知警方,反而将这一切隐瞒了整整十年。”
“我方怀疑,原告此时爆出自己私生子的身份,推翻案件原有性质,指控被告故意杀人,涉嫌诬告,实则另有所谋。”
卫殊黎闻言起身,冰冷的眼神在池啸骋身上扫过。
“原因很简单,我不止想要他死,我要把他的罪行昭然于世,刊登在所有媒体头条上!我要让他受到应有的制裁,时刻认清自己的罪恶!我要让他这辈子至死都受万人唾骂!我要让他连跪在我妈坟前忏悔的资格都没有!!”
旁听席上一位记者听得这段话,额头已经冒出了冷汗。
联系起克莱银兰乐队的爆火,沈淮离本人近段时间疯狂飙升的话题度,以及今日备受瞩目的公开庭审……
这到底是怎样一位可怕的人物。
池啸骋这么多年来什么人没见过,但手段能狠辣至此把他直接逼上绝路的,眼前这个人确实是头一个。
身为控方律师,俞逸宁也紧跟着提出反对意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根据刑法追诉时效制度及犯罪构成理论,我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动机与时间节点,并不影响被告犯罪事实的成立与否。本案应严格依照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事实认定。”
审判长点点头,敲响法槌:"现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案件假设,本庭予以采纳。"
俞逸宁继续补充道:“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被告在具有法定抚养义务期间持续未履行抚养责任,其行为已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且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被害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该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已构成重婚罪。”
“综上,我方依法再次向被告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以重婚罪、遗弃罪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我方反对,”池啸骋的辩护律师再次起身,“我的当事人确实与被害人育有一子,但并无证据表明两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不能构成重婚罪!”
听审席上立刻嘈杂起来,议论纷纷。
卫殊黎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装着几片皱巴巴的碎纸屑的塑料袋,眼眶已经通红,“十三年的婚姻,居然只是一句「无事实婚姻关系」……没错,即使你和她一起在那栋房子里生活了十余年,即使我叫了你十一年的父亲,我依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伪造结婚证编造婚姻关系,因为你在杀了人以后就把用来欺骗她的这张假的结婚证撕碎扔进了下水道……”
“我在滂沱大雨中拼死捡回来的,只有这几块无法辨认任何信息的废纸片……”
“大雨将一切痕迹都冲刷掉……为你的罪恶做了最好的掩护。”
“你的谎言,毁掉了她的一生,骗去了她一条命。”
……
这场庭审历经六小时终于落下帷幕,审判长做出判决:“经合议庭本场评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针对重婚罪指控,因证据不足,暂不予确认。故意杀人罪、遗弃罪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予以确认。被告人池啸骋继续羁押,待补充侦查终结后择期进行二审。”
审理会议结束,齐泽把帮忙保管的金属箱归还给卫殊黎,看到那双复杂到无法描述的眼眸,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