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大单来了,极大的鼓舞了农贸公司的其他人。
也刺激了其他人。
农贸公司的收入可不是死工分,而是看整个团队的业绩,比如负责收购的团队收购了多少质量好的,多少质量不合格的,这些都要列入考核。
销售人员的考核标准自然是销售业绩,不能你啥也没卖,公司也给你算工分。
那不行。
这是集体企业,你摸鱼混工分是损害全体社员的利益。
只能把舆论往大家的,集体的利益上靠,林念制定的按劳分配,不吃大锅饭的规矩才能顺利执行下去。
农贸公司这么搞,其他几个企业也跟着这么搞,主打一个坚决不要混饭吃的。
社员们完全没话说。
因为林知青说得对,集体企业里搞一堆不干活儿的,几天就把企业干黄了,那大家伙儿就别分钱了喔!
那可不行,才拿了分红的社员们坚决不能同意。
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那是不共戴天之仇!
哪个大队都有混工分的,但大家伙儿都盯着呢,混子们再想混也混不了多少。
以前没有企业,大队的三瓜两枣都有人在意,更别说现在的钱更多,那就更在意了。
大家都擦亮了鹰一般的眼睛,盯着几个厂的职工。
谁不好好干,他们就举报,把不干活儿的弄下来,空出了岗位大家又能竞争!
集体企业又不是国营企业,只要是里面的职工,不犯法犯罪,干到老还能传给子孙。
大队的集体企业,社员们的意见是很重要的,大家伙儿意见统一的时候,开除几个人不要太轻松!
林念一开始就把基调定好,以后好管理。
不然啊,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企业还发展个屁!
早晚关门!
她鸡贼,根本就不是在大会上正式说的,而是‘随意’把道理讲给杨五奶奶等人听。
把企业垮掉了谁也别想分钱划了重点。
几个老太太能干?
立刻把这个言论添油加醋传遍了整个大队!
大队也立刻出台措施和新规定,不但贴满了大队,还天天在广播里宣扬。
“挖社会主义墙角,偷拿厂里的瓜子,煤炭,薅社会主义羊毛等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刻上报局里,当小偷处罚!
另外,违法犯罪的记录将计入档案,其家人大队所有企业将永不录用!”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