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该死……”
史密斯无奈的看着黑夜中西边的方向,方雷说得没错,那些日本人肯定不会送他去印度。
“可如果再走下去……我们就到中国了。”
他有些不快,一手提着三八大盖,一手护着斜挎的皮箱,又说道。
“嘿,其实中国挺好的,到了中国我请你吃饭……”文窦半开玩笑的说到,他觉得总得有个人活跃一下气氛。
“呵,你能请我吃什么?”
史密斯有些无语,但出于礼貌还是回了一句。
“瞪眼儿食吃过没?”
文窦笑着问道。
史密斯一脸迷惑,这东西别说吃过了,听都没听说过。
“一块钱一筷子,捞到啥就吃啥,烤鸭炸酱面,炒肝卤煮羊蝎子,牛蹄脑花猪头肉……啥都有……”
文窦绘声绘色的描述着:“八里地外都能闻到那香气,保管你流连忘返。”
英国是美食荒漠,一样拿得出手的菜品都没有。
到了印度之后,史密斯更是每天混着花样用咖喱配着美国午餐肉,若不是为了活命,他早就不想吃了。
“好吧,听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可我还是要去印度。”
他摇了摇头,拒绝了文窦的好意。
“噗……”
板着脸的方雷,听文窦一阵吹嘘,不由松下了脸,忍不住笑了一声。
“别逗他了,走吧。”
他重新板起脸,又看着史密斯说道:“要去印度,你先得躲过追捕。”
不得不承认方雷说得对,而连续多日的折磨,史密斯其实也已经快到了极限了。
虽然心里不情愿,但他还是嘟嘟哝哝的,跟上了队伍。
“瞪眼儿食是咩啊……”
一听到吃,万家兴却提起了精神:“我没听讲过呢。”
“啊,就是好吃到让你瞪着眼不想错过的东西。”
文窦看着万家兴一脸不解的样子,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起来。
“呵呵……”
方雷听了,也没制止他,倒是想听他怎么继续往下编。
“真的?怎么做?”万家兴饶有兴趣的又问道。
全国各地吃食不同,但老广人说自个不讲究吃,那全国也没几个敢说讲究的了。
在老广人的心底里,人生在世就是吃喝二字,只要口袋稍有闲钱,都是能去早茶庄里从早吃到晚的主儿。
但自从广州沦陷,万家兴跑到西南联大之后,就没有吃过几餐好饭,听到好吃的,顿时把馋虫勾了起来。
“啊,你可以看成是北平的佛跳墙,大乱炖。”
文窦继续睁着眼睛往下编。
“佛跳墙?都是用剩菜做的啵。”万家兴想起自己小时候曾经吃过佛跳墙,口水差点哗哗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