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杰,你不是说你不抽烟、不喝酒、也不近女色吗?”曹光没事做,就拉着李杰聊天,“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酒色财气总得沾一样嘛。”
李杰客气地说:“光爷,这些会拖慢我拔枪的速度。”
曹光笑了:“高晋就够一本正经的了,你比他还正。”
“家里几口人?”
李杰沉默了一会儿:“爸妈都健在。”
曹光上下打量着他:“会有机会的。”
很多大圈帮的人南下就是为了混日子、吃好饭,但李杰不一样。
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后来被高晋拉进了曹光的安保队伍,一直干到现在。
李杰愿意给曹光当保镖就是这个原因,大仇不能不报,但自己又无门无路,只能依靠曹光的力量。
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听曹光说话,他心里都有些激动。
别那么冷冰冰的,外人还以为你是冰山呢。”
曹光笑着站起来:“走,咱出去遛遛弯。”
歌舞伎町又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吃穿住行是人的基本需求,大家都靠美色捞钱。
那些混混、流氓怎么会放过这么好的地方,对男人来说,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曹光从来不干偷鸡摸狗的事。
他现在出门一般都带三个小组,一组负责贴身保护,一组四处巡逻,一组机动支援。
歌舞伎町虽然人多挤得慌,但在曹光眼里这都不是事。
路边时不时能看到他的手下鞠躬,“生意兴隆。”
曹光点点头:“我们南洪门兴旺了,东洋才会跟着兴旺。”
在曹光看来,歌舞伎町的喧嚣和繁桦不过是金钱的堆砌,来这儿的人都是给他送钱的,这让他满心欢喜。
哎呀妈呀!
人群中,一个女人正拼命地挣扎,后面两个小弟紧追不舍,一眼就能瞧出他们是南洪门的人。
曹光只是随便瞄了一眼,说了声:“带过来。”
一个保镖上去说了几句,然后把那三个人带到了曹光面前。
小弟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这个女人吃了霸王餐,又没钱结账,按规矩得让她去卖身还债。”
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
这个女人长得挺好看,还有点混血的感觉,她看曹光威风凛凛的,隐约又觉得似曾相识,连忙说:“我有钱的,真的,只要让我打个电话就行。
先生,我爸爸是港九的陈奇,肯定不会赖账的。”
陈奇?
曹光对他稍微有点印象,知道他是港九的银行大亨,于是挥了挥手:“下去吧。”
谢谢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