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发现野猪群(2 / 2)

“我知道了,这是野猪群的脚印。”

李天元恍然大悟。

大通山。

山高林密,南峰北坡。

南峰属于阴面,植被茂密,很难晒到太阳,山上的积雪要到清明节才能完全消融。

冻土更是足足有一米来厚,野猪想要在此觅食,谈何容易。

北坡则不同,属于阳面,是一溜慢坡,植被稀少,树木矮小。

只要有太阳,再厚的雪三天就能消融。

所以,一到冬天,北坡就成了所有动物的天堂,无数飞禽走兽都会来北坡觅食,晒太阳。

当然,机遇与危险并存。

一不小心就会闯入大型猛兽的领地,其后果可想而知。

今天是大雪后的第二天,积雪未化,只要有动物出没,雪地上都会留下它们的踪迹,这个狩猎提供了很好的辨识度。

李天元顺着野猪群留下的脚印一路追击。

不多时,他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六道黑影。

顺着黑影的方向望去,一处坡度平缓的雪地上赫然有六头野猪。

两只大野猪带着四只小猪仔正在觅食。

“雾草,这居然是一头野猪王。”

李天元蜷缩在榛树丛后的雪窝子里,棉袄领子竖起来遮住半张脸,呼出的白气在眉毛上结出细小的冰晶。

他端起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枪托抵在右肩窝的瞬间,青铜色的准星已经锁定了百米外的那道暗褐色的身影。

那是一头真正的野猪王。

脊背上钢针般的鬃毛挂着冰凌,獠牙足有成年人的前臂长,此刻正在拱开积雪翻找地上的食物。

在打猎圈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世上最难打的猎就是一猪二熊三老虎。

野猪能排在熊瞎子和老虎之前,可见它的狩猎地位有多高。

这家伙皮糙肉厚,骨头硬。

还经常在松树上蹭痒,那些粘稠的松油都会蹭到它那坚硬的皮毛上。

再在地上打滚时,泥土就会被松油粘在野猪的皮肤表面,那就跟穿了一层盔甲似的,枪都很难打透。

全身上下,唯一称得上致命的弱点恐怕就只剩眼睛和眉心了。

要么一枪命中眉心,要么打掉它的双眼,让它成为瞎子,否则很难将其击杀。

若是临死反扑,被那两根尖锐的獠牙碰到,身上肯定会多出两个血窟窿。

轻则伤残,重则死亡。

如今,李天元不仅枪法如神,还有如同雷达一样的预知能力。

关键手中的这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弹容十发,射速735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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