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轰!”
第二道闪电紧随而至,精准命中另一名保镖的胸口。
“呃啊——!”
那人浑身抽搐,皮肤焦黑,重重摔在地上,没了声息。
阿巴斯缓步向前,周身电光闪烁。
剩下的五人迅速散开,但已经太迟了。
电流在积水中蛇行,其中三人抽搐着倒下,发出“呃啊”的短促惨叫。
剩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拔枪。
“砰砰砰!”
子弹呼啸而出,却在半空中被电离的空气扭曲,偏离轨迹。
“滋——轰!”
阿巴斯皱眉。
“嗤——”指尖弹出的电光洞穿两人后心。尸体前扑着滑出三米,在湿漉漉的路面拖出血痕。
“少躲躲藏藏的,都给我出来。”
他的语气很淡,甚至算不上凶狠,可每一个字都像是死神的低语,带着汹涌的杀气。
杀气是什么?
——就是要命的味道。
的确要命。
胜利大街上的战斗才刚刚开始,阿巴斯已经瞬杀七名黑太子集团的保镖。
七具尸体躺倒在雨中,血染长街。
阿巴斯甩了甩手。水珠从指尖滴落,在触及地面前就被余电蒸成白雾。
“真是浪费我的时间。”
就在闪电贯穿第一个保镖胸膛的那刻,阿巴斯的黄金瞳布满了血丝。
他的杀心起了。
就再也压不住了。
电流在血管里奔涌,每一根神经都在尖叫——
杀!杀!杀!
他杀红了眼,长街也红了。不是晚霞,是血。不是火光,是龙类的杀性。
阿巴斯抬手,五指间缠绕着嘶鸣的电蛇。
“康斯坦丁在哪儿?”
他的雷电已经成了死神的镰刀,他不留手,也不留情。
因为他要击杀那个人。
不,更确切地说,是那条龙!
阿巴斯、兰斯洛特、曾经也是“夜枭小队”的一员。两人性格相似,从容,内敛,冷静,城府深沉。
半年前猎杀康斯坦丁任务,他俩因为正在围捕南美的一批混血反叛余党,恰好缺席。
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