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那张照片还是吴平言青春年少的模样,笑得肆意张扬。
“我身边只有这张照片,还是我插队之前拍的。
在梅花县十年,我总共回去过三次,都是匆匆来去,我们兄弟俩慢慢的就形同陌路。”
吴平焘轻轻擦拭着墓碑,低声告诉夜天水。
夜天水之所以选择从梅花县进入太白山,只因为这边的山区水资源比其他地方好很多。
山地那么广阔,除了种植中成药,他还准备种植粮食。
什么产量高就种什么,以后,可以在梅花县建一家酒厂,粮食的原材料又可以‘就地取材’解决。
还可以利用那么多的草药,泡制一些强身健体的药酒出来。
比如那个手掌参,就有很多种用处。
夜天水他们今天一行九个人,三个猎户原本感到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保护领导的重担就落在他们三个人的肩上。
可是,当陈俊三个人手持步枪,腰间佩挂着手枪全副武装的从车上走下来的时候,把他们惊呆了。
同样感到震惊的,还有庄国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三个人居然穿上了一身制服,荷枪实弹,威风凛凛。
再看看三个猎户手里已经生锈的猎枪,只觉得脸红羞愧,却又感到十足十的安全感爆棚。
不过,他们带来的大砍刀却是派上了大用场,今天他们爬的山不算很高的,这里,离开真正的深山还有很远的距离。
一路走来,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路’可以走,夜天水带着地图,看着方位指挥着大家,能钻就钻过去,不能钻就把杂草或者竹子小树砍断了走过去。
这里的树木不是遮天蔽日的那样高大密集,他们走的地方,原来是有路的。
“小水,把刀给我,我也可以的。”
三个猎户多带了三把砍刀,还有三个人手里是没有开路的刀,只能轮流着来。
庄国栋和夜天水都抢着砍了几次。
“焘哥,你背着两杆枪已经很沉了,这坡度虽然蜿蜒曲折,看似不高,但我们走的路长,你能保证不掉队就可以了。”
吴平焘的四年大学生活,把他在这山区练出来的那些劲道消耗了很多,再加上过了三十,人的精气神也差了很多。
他现在差不多回到了‘书生’的体质。
夜天水没有小瞧他的意思,庄国栋一直在大山里工作生活,爬这样的山,他一点也不吃力。
三个猎户也是三十出头的年纪,整天在山里干活走路,一把的力气。
陈俊他们三个人,虽然退伍很多年,却一直在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