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去年……去年11月13号,天快擦黑的时候,依米提塔里甫(库车县阿拉喀格乡人)推着一辆红色‘快乐’牌两轮摩托车,慌慌张张地跑到我家。
他压低声音说,这辆车‘烫手得很’,是海力力·阿勒铜和买买提·尤奴斯抢那50万巨款时用的‘家伙’,必须马上处理掉,不能留一点痕迹。
我当时心里直打鼓,害怕极了,跟他说我一个人弄不了,得找个绝对信得过的人搭把手。
临走前,他恶狠狠地警告我:‘这事要是敢走漏半点风声,小心你全家的性命!’后来……后来我就偷偷找了尼扎,趁着月黑风高,我俩一起把摩托车推到我家后院,挖了个深坑,把它埋了……”
根据孜亚的指认,1992年5月18日凌晨4时,万籁俱寂。在孜亚家后院,公安干警挥动铁锹,奋力挖掘。
当挖到近两米深时,铁锹触到了硬物!拨开厚厚的泥土,那辆沾满罪恶泥土、关系整个案件定性的关键物证——红色“快乐”牌两轮摩托车,终于重见天日!
铁证如山!专案组趁热打铁,立即再次提审顽固的尼扎。
在自治区公安厅调研室戴峥主任和公安厅四处买买提肉孜副处长,两位审讯高手的强大攻势下,面对这无可辩驳的埋车证据,尼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黄豆大的汗珠滚落地面,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参与埋藏作案工具摩托车的全部过程。
“‘11·13’沙雅特大持枪抢劫案取得决定性突破!”这一振奋人心的捷报,通过公安系统高效的密码电讯,瞬间传至自治区公安厅领导案头。
案件的核心脉络终于清晰,但两名主犯海力力·阿勒铜和买买提·尤奴斯仍然在逃,如同受伤的困兽,极度危险且可能狗急跳墙!
九、 戈壁擒魔,真相大白
收网的时刻终于到来!1992年7月8日上午11时,库车县公安局缉捕组根据群众提供的精准线报,在库车县老城布热克巴西居民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举擒获了“11·13”劫案的重要窝赃犯——吾布力卡生木玉素甫。
更大的胜利紧随其后!
1992年7月23日,清晨9时许。沙雅县玛扎乌江乡羊买力村的一名村民气喘吁吁、一路狂奔到乡派出所报警:“快!首犯依米提塔里甫!天快亮的时候,偷偷摸摸跑到我们村躲起来了!身上带着枪呢!”
案情就是冲锋号!
玛扎乌江乡派出所副所长色提瓦尔·司马义没有丝毫犹豫,立即召集七名精干警力,如同七支离弦的利箭,直扑目标藏身的民宅!
色提瓦尔一马当先,带领四名干警从前院迅猛突入。他们动作迅捷,战术配合娴熟,快速搜查了堂屋,无人;又仔细搜查了相连的侧边小屋,依然不见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