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90年代大案系列 > 第211章 京城悍匪于根柱(2)

第211章 京城悍匪于根柱(2)(1 / 2)

目睹这地狱般场景的王铁民呕吐不止,而于根柱竟拿起死者床头一个沾血的鸭梨,在衣服上擦了两下,泰然自若地啃着,一屁股坐在尸体旁。

事后,王铁民寻机逃离了这个恶魔。两个月后王铁民被捕,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背负三条人命的于根柱,正式成为警方全力通缉的亡命徒。

枪火升级与最后的疯狂

于根柱凭借其“义气”名声和众多狐朋狗友的窝藏,继续在京冀流窜。王铁民落网后,他自知难逃一死,更加肆无忌惮。

1992年12月31日,于根柱伙同他人携带发令枪改造的手枪和小口径运动步枪,闯入外号“国子”的走私车贩周某家中。

周某舍命不舍财,拒不给钱,被于根柱用自制手枪击倒。于根柱粗暴地扯下车贩脖子上染血的钥匙,打开保险柜抢走8.9万元现金。

为灭口,他又抄起小口径步枪,对着周某头部连补数枪。

已经走到这一步,于根柱决定武装对抗警方。他潜入中越边境小城芒街,从黑市购得手枪、冲锋枪及手雷弹药。

1993年,北京警方将其案列为年度十大案件,最危险人物,连续抓获其多名同伙,缴获小口径步枪和冲锋枪,但于根柱随身携带的着毛瑟手枪依然在逃。

这一年,该团伙至少疯狂作案三十余起。5月30日,他们为给朋友过生日,砸车抢劫,顺手偷走一台摄像机——竟是《宰相刘罗锅》剧组的设备!

当天下午再次砸车抢劫时,被司机追赶,于根柱悍然掏枪恐吓。

1994年,于根柱案被列为北京头号案件。尽管通缉令遍布,他仍靠着“朋友”庇护一度在警方视线中消失。

但他活得如同惊弓之鸟,枪不离身,子弹永远上膛,白天别在腰间,夜晚压在枕下。

即便如此,他仍不忘为“朋友”出头。1994年初,一朋友在歌舞厅因琐事被打,于根柱明知风险巨大,仍带人持砍刀去寻仇。

对方已走,他迁怒于老板娘,一脚将其踹倒,并砸毁歌舞厅电视。一围观青年说了句公道话,立刻被他挥刀砍伤。

1994年10月15日,于根柱等四人在河北涿州“火鸟”饭馆喝酒喧哗,与老板娘争执并厮打。

身高体壮的厨师李宝华将他们打翻在地。恼羞成怒的于根柱拔枪射击,一枪打穿李宝华大腿。

这段时期,其凶名在京城“江湖”中令人闻之色变,有“当代黄天霸”之称。

致命的凌晨遭遇

时间回到1995年3月10日晚6点。丰台公安局接报:大亨火锅城歌舞厅发生斗殴,一男子被保安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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