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黄金年代:我在1994重启人生 > 第五十四章 再见我的大学生涯

第五十四章 再见我的大学生涯(1 / 2)

《出埃及记》原本是一部已发行电影的主题曲,在程诺的前世,天才钢琴手马克西姆将其演绎成了世界名曲。而程诺,也是在那时候爱上了这首曲子。

大幕再次缓缓拉开,程诺端坐在凳子上,面前摆放着一架奇特的电子琴,上下两个键盘,让在场的许多人都眼前一亮,大多数人从未见过这样的乐器。

等现场逐渐安静下来,众人却没有听到音乐响起,只见程诺对着一侧的麦克风,开始低声吟唱。

“This land is mine, God gave this land to me……”

虽然大家听不懂念的什么,但那苍凉、神秘的气息却扑面而来,让人不由自主地沉醉其中。

程诺学的是马克西姆的版本,为此还特意加强了英语发音。吟唱结束的瞬间,程诺高高扬起的双手迅速落下,指尖在键盘上跳跃起舞,顿时,奔放激昂的旋律在指尖流淌而出……

今天的程诺,身穿黑色衬衣,外表俊朗非凡,飘逸的长发随着节奏晃动,眼神深邃而忧郁。

他的弹奏风格别具一格,与以往大家对弹琴的理解截然不同。从他的演奏中,可以感受到他四射的激情、澎湃的热力,以及那种无处不在的节奏感。

大气磅礴的旋律,气势恢宏的生命律动,张扬着一种百折不挠的生命欲望。那音符仿佛有魔力一般,让人热血沸腾、心潮澎湃。

这首音乐却带给大家一种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哪怕是微弱的光芒,在这样的旋律中也能被点燃成熊熊烈火,照亮我们的前路,给予我们无尽的力量。

生如蝼蚁,当立鸿鹄之志;命如纸薄,应有不屈之心。

演奏终于结束,学生们、老师们全体起立,为程诺这精彩的演出报以雷鸣般的掌声。

程诺走到台前谢幕,心中默默念道:再见了,我的大学生涯。这一别,将是新的开始。

孙庆芝执意要送程诺到火车站,两人相约在校门口碰头。时针已悄然跨过了十点,烈阳也驱不散两人心中一丝不舍的凉意,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程诺从门卫那里取了行李箱,和孙庆芝一起在校门口的那家老店,品尝了那碗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金城牛肉面。他俩吃得很慢,每一口都充满了温情和不舍。

随后,两人打了辆出租车,直奔火车站,车窗外的风景飞速倒退,如同他们即将逝去的时光。

最新小说: 重生80,开局捡到一只东北虎 看到弹幕后,我养成了病娇大小姐 灵兽传说之蝶舞笙歌 终极一班之时空猎人 性转后,我成了贵族大小姐 玩家请闭眼 1980红顶商人 这样的修仙真快活 全民转职我的职业是应届毕业生 重生到都市,为安吉拉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