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冷天的赶路,那滋味简直了,要不是前方有大好前途等着,我真的没勇气遭这个罪。”
实在太冷了。
冷到心慌!
方启贤‘啧’声道,“你的壮志呢,哪去了?”
林致远两手一摊,“被风雪给吃了。”
许仪章轻笑出声,“林兄,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哎,好汉不提当年勇。”林致远抬手,“我们如今已为人父、为人夫,自是跟年轻的时候不一样,怎么着也得给孩子树立榜样不是?”
四人中,就沈淮单身。
方启贤成亲最早,儿子已经快三岁了。
许仪章的女儿也快两岁了。
便是林致远,儿子也七八个月了。
成了亲,便多了一份责任、一份担当。
亦多了一重身份。
孩子的父亲,妻子的丈夫。
他们看起来依旧年轻,却多了几分稳重和人夫感。
沈淮:“……”
到底是成了亲的,聊天内容不离孩子媳妇。
方启贤和许仪章同时看向沈淮。
见他披着黑色白领的斗篷,头上戴着玉质发冠,浑身透着一股矜贵之感,仿若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世家嫡子。
要不是两人知晓沈淮出身青萍,都要误以为他是世家子了。
京城的风水,果然养人。
“淮弟不愧是我们青萍的榜样,到哪都能混得风生水起。”许仪章习惯性的从腰间抽出折扇,“你发明的铁龙爪,已被载入县志。”
这事沈淮还真不知道。
听许仪章这么一说,立即笑道,“等你们考中进士,县志也会有你们的名字。”
“淮弟,不瞒你说,我们此次并无把握。”方启贤开口,“进京赶考是为了看一看都城的繁华,顺便体验一下会试难度,沾沾文运。”
举子中举之后,若想再进一步,通常有两种办法。
一是进入国子监或者省级书院深造,二是游历四方,广交名士增长见闻。
前者,方启贤和许仪章不具备条件,因为他们孩子还小;后者呢,负担较重,思来想去,进京赶考是最划算也是最合适的方式。
会试群英汇聚。
京城又是天子脚下。
总能增长见识。
了解到三人的意图,沈淮笑着竖起大拇指,“英明。”
花小钱办大事。
不仅能看京城繁华,还能攒一次经验。
回去之时,还能带回一堆青萍没有的宝贵书籍和真题。
运气好的话,还能结交几个桂越的同年。
“无论此番会试结果如何,我都要待到殿试放榜了才回去。”林致远坐直身子,“听闻新科进士都有回乡祭祖的假期,到时候淮弟高中,衣锦还乡,我们跟着回去,也能沾沾光。”
“我赞成林兄的做法。”许仪章把折扇收起来,“来一趟不容易,我们得好好规划,争取带点好东西回去。”
方启贤见林致远和许仪章想法一致,点头道,“那便等淮弟一起回。”
“距离会试还有一个多月呢,不急!不急!。”沈淮的目光扫过三人,“对了,我爹娘可有给我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