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捞的米饭,大米隔水上锅蒸,软硬正合适。
红烧肉肥瘦相间,颜色红亮油润,每一块都用香料喂煨的恰到好处,轻轻用筷子一戳,外面的肥肉绽开,露出里面的瘦肉。
上等的红烧肉紧实而不柴,肥而不腻。
李在常本想着随便吃吃,等姜晚晴把红烧肉端上桌,立马食指大动,但沈玺越没动筷,他也不好动筷子。
“沈教授快尝尝,闻着很香。”
姜晚晴不知道沈玺越愿不愿意吃。
陆政然嘴巴挑,菜梗喜欢吃嫩的,肉不能太油太柴,十分难伺候。
沈玺越比他挑剔一百倍。
还有道菜没上桌,姜晚晴去厨房把醋溜白菜端进来,进门发现他们还没开动。
“怎么没吃啊?”
她把素菜放到沈玺越面前。
李在常笑道:“沈教授说等你来了一起吃,快坐下吧。”
姜晚晴点点头:“好。”
她说不清是什么感觉。
嫁给陆政然六年,无数个日夜,只有她忙前忙后,陆家那么多口人,却从来没有人等她吃饭。
就算上了饭桌,她想把筷子伸到肉菜里,田小菊就会很适时的想要个醋,要个糖,等她去拿东西回来,肉菜盘子空了。
姜晚晴笑着坐下:“沈教授快尝尝我做的饭好不好吃。”
沈玺越深邃的双眸看了眼红烧肉,率先加了一块放到米饭上,小口品尝,没说话。
姜晚晴忍不住在心里咕喏。
还以为他是事业有成,人到中年才不愿意说话。
没想到年轻时候话更少。
不过……年轻的脸虽不如中年时期有岁月沉淀的气质,却惊艳至极,令人惊艳的凤目,长睫如扇,低头时敛下几分冷漠,多了几分好相处的错觉。
当然,是错觉。
李在常紧张的看他吃了一块,如释重负松了口气,笑着和姜晚晴说:“来你也吃。”
等李在常夹走一块,姜晚晴也吃了一块红烧肉。
比起沈玺越斯文吃法,她一口吃掉一块方方正正的五花肉。
好好吃。
有种又重新活过一次的错觉。
姜晚晴吃的快,却很安静,满脸对食物的满足和幸福。
吃完饭刚把碗筷捡下去。
丁敬山带着县城医院的大夫回来,他哈着冷气进屋,先把一封信交给沈玺越:“沈教授,邮政局转我交给你,是你的助手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