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布置的审判庭虽然简陋,但是显得庄严,上面是一排用办公桌拼接起的长桌,这当然是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的坐席,下面有若干排长木椅,这是旁听席;审判席和旁听席之间,靠两边各竖排、斜放着两张办公桌拼接的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形成对峙的态势,侯本福一进大门就看见旁听席上坐着父母和妻子,没有看见幼儿,不难想像是有意不带幼儿来体验这样残酷的场面的。旁听席上还有几个同学、同事和亲朋好友。当然还有一些不认识的人,有两个还怒视着他,有几个只是好奇地看着他,这些人显然是江成强的亲友。侯本福向认识的人群点了点头。看见母亲和妻子在流泪,他也止不住一下子热泪盈眶。
法官叫他站在正中间,没有凳子也没有什么牌子,让受审的侯本福一下子感觉自己有一种岿然挺立的感觉。他此时才把目光投向审判席,那个来看守所提审过他两次的、让他一见到就联想到叛徒、汉奸形象的法官居中而坐,面前的名牌上白底黑字写着“审判长”,他在左右两个审判员和陪审员的眏衬下着实显得“秀珍”。担任书记员的是那个跟着来看守所提审过他两次的法官,面无表情地拿着笔看着侯本福。
秀珍的审判长看看原告席和辩护人席,又左右看看自己的两边,向审判员说:“我们开始吧!”
审判长问侯本福的个人基本情况,问完后自我介绍说我们是红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今天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陪审员的都分别是谁谁谁,今天出庭支持公诉的是红胜地区检查分院某某某检察员。然后问侯本福审判席上有没有需要回避的人,侯本福本想说“你就该回避!”但他还是没有说出来,只说没有需要回避的人。因为他明明知道,你叫这个回避了,接着出场的可能比这个更狰狞。
代表红胜地区检察分院出庭的检察官读完起诉书后,审判长问侯本福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
侯本福回答道:“起诉书对于案情的基本情节叙述比较尊重客观事实,但是既然定性为故意杀人罪,那么,杀人的过程好像并没有叙述,而且我在整个过程中处于被动防卫以及事后立即投案自首的情节没有进行性质上的认定。说直白一点就是,这份起诉书凡是对当事人我有利的事实采取忽略和淡化,而渲染对我不利的情节。.这就是我对起诉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