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纤纤玉手,沈初梨微微垂首,刺目的日光令她不自觉地眯了眯眼睛。
“好热啊。”
这个年代防晒霜并不普及,她轻抚颈间肌肤,有些担心自己会被晒黑。
当村民们真正见到沈初梨本人时,皆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女人五官精致,骨相极佳,皮肤白皙到在阳光下都有些曝光。
乌黑顺亮的长发被白色花边发圈束起,身穿无袖浅蓝白竖条纹长裙。腰间系了条细白皮腰带,勾勒出盈盈一握的腰身,脚踩白色圆头平底皮鞋,显得既时髦又美观。
饶是走在海市街头都足够吸睛,更何况矿山村的村民们了。第一眼的惊艳程度,丝毫不亚于初次看到春晚女主持人时的心情。
尽管早已见过沈初梨穿裙子的模样,每当顾北霄的视线落在她身上,心跳节奏依旧会失控。
未等众人回过神,沈初梨忽然转身朝身后伸出手。
顾父的中药见效很快,宋清欢喝完药后,沉沉地睡了一晚上,如今已经退烧,笑着跳过来牵住她的指尖。
村民们又看向两个小孩,小姑娘被养的很好,头发扎成俏皮地小揪揪,几枚花发夹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
最后走出来的宋逸安更是腰背笔直,他身形发育的比同龄孩子更壮实,只是经常在海岛嬉水,皮肤比沈初梨和妹妹足足黑了几个度。
两个小孩的打扮也颇为讲究,穿着跟沈初梨同色系的套装,浅蓝边短袖衬衫,分别搭配背带短裤跟背带短裙。瞧着就像是要手拉手参加联欢会,煞是惹人喜爱。
惊叹声中,村民们交头接耳起来:
“模样真俊,一点也看不出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看她身上穿的裙子,好别致啊,我去市里百货大楼都没见过类似的款式。”
“还得是人长得水灵儿,再普通的衣服穿她身上都显贵。”
“两个小孩瞧着跟金童玉女似的,多好啊。”
迎着众多夸赞,宋清欢有些不好意思地躲在沈初梨身后,引来一阵善意的哄笑。
沈初梨抬手抵住额头遮挡阳光,秀眉不虞地颦起。
恰在此时,顾北霄寻来一顶草帽,轻轻戴在她头上。
再普通的草帽也需要人来衬托,沈初梨戴上后非但不违和,竟还增添了几分温柔气质。
又找出扇子给她扇风,顾北霄眼底满是疼惜,柔声询问:
“这样有好些吗。”
“好点了。”沈初梨轻抿唇角,“可还是热,想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