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其制定的“新法”并不是一次性颁布天下的,而是经过了几年时间的跨度,陆陆续续颁发下来的。变法机构也不单单是“制置三司条例司”这一个部门。
“制置三司条例司”本来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领导,下设各级官员。
公元1069年十月,富弼罢免宰相,赵顼本来要王安石做宰相,王安石为了酬谢陈升之帮助自己变法,发扬高风亮节精神,推陈升之上位。
陈升之做了宰相,内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似乎觉得自己要高王安石一等了,便对变法阳奉阴违,对自己兼领的“制置三司条例司”,那是左看左不顺眼,右看右不中意。
做了一个月宰相后,陈升之对赵顼道:“宰相职事无所不统,宰相所领职事怎么能称'司'?请陛下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这显然是和王安石公开放对了。
王安石在一旁听了,内心十分恼火,抢在赵顼面前回答道:“古时有'六卿'就是现在的执政宰相,那时的名号就有诸如'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各自掌管一个部门的职事,自古如此,有什么不合道理的?”
陈升之争辩道:“宰相如果'制置百司条例'就可以,仅'制置三司'一官就讲不通。”陈升之意思,“制置三司条例司”应该改为“制置百司条例司”才妥当!
王安石怒道:“中书宰相要支取百钱以上的财物,以及对三司官员升迁补缼,都要请旨行事,你以为宰相能一手遮天吗?至于'制置三司条例',有什么不可以的?”王安石意思,你这个宰相,兼任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对三司的用钱、用人都要请旨,你想改为“制置百司”,就不要请旨了吗?你陈升之什么目的?
通过这次争吵,王安石知道,陈升之反水了,便向赵顼建议,将陈升之赶出了“制置三司条例司”,让韩绛顶替陈升之的位置。
韩绛当时为枢密副使,和王安石的关系亲密无间,更为重要的是,韩绛与王安石真一条心,是真心支持变法的。比如,王安石每次奏事完毕,韩绛必定出列表态:“臣的意见和王安石一致,请陛下省察!”王安石让韩绛接替陈升之,理所当然。
公元1079年四月,韩绛也升为参知政事,进入中书省办公,王安石自己本来也是参知政事,为了办事方便,这时便建议将“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入中书省。
公元1070年五月,“制置三司条例司”正式并入中书省。
“制置三司条例司”并入中书省之前,很多言官也上疏请求撤销它。特别是前宰相韩琦,当时判大名府,上书道:“条例司虽然是宰辅大臣兼领,本不应该有所定夺。如今条例司不经过中书省直接商定条例律令,这是在中书省之外又设了一个'中书省'啊!”
别人的意见赵顼可以置之不理,韩琦的奏章,赵顼不得不重视。因此,在韩绛以枢密副使身份领“制置三司条例司”后不久,赵顼便问王安石:“'条例司'可以并入中书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