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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再次南下广东(2 / 2)

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

大概就是因为咱老祖宗的这条古训,当时很多年轻人既想出来打工挣钱,又怕背井离乡对不起父母。

已经出来的还总是胆战心惊怕落下个不孝之名。

其实根本没必要这样想,完全可以换一种想法。

有句话挺有道理:“经商不可奸;做人不可贪;要想做善事?手中先有钱!”。

这话也可以用在咱个人身上:要想做孝子?手中先有钱!

现在已经不是守着几亩薄地,靠卖力气给父母养老了,而是要走出去赚钱,才有可能给父母一个幸福的晚年。

如果单位不景气,在家乡又找不着工作,你拿啥孝敬父母?

你倒天天在家陪着父母了,但父母生病没钱给他们治疗,过年过节想买点好东西尽孝却囊中羞涩。

到头来他们反倒会埋怨你没出息,没本事!

倒不如趁着父母还算年轻,能够自己照顾自己的时候,走出家门创业、打工挣钱。

等父母老了你也赚足了钱,到那时候衣锦还乡皆大欢喜,也有能力给父母养老。

谁也不会埋怨你曾经离开过父母,高兴还来不及呢!

就像当初那些偷渡出国的穷人,十几年后衣冠楚楚回国成了海外赤子一样!

穷山僻壤的乡亲们象迎接皇帝似的欢天喜地,早就把他们过去的不好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其实,要想让父母幸福首先自己的日子要过好,这和要“想做善事?手中先有钱”一个道理。

自己的日子过好了,家庭幸福父母高兴,又有钱孝敬老人家,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想起自己,妈妈总是抱怨:“看看人家,把自己妈妈打扮得那么漂亮,你们呢?”

是呀,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养大,不就是想让孩子有出息,有钱给自己买好吃的好穿的,沾点福气?

可是,我能做到这些么?只能在外出差搞现场设计挣点补贴,给妈妈买一件廉价的衣服。

我的工资都掌握在丈夫手里,出差在外,每月的工资都由丈夫去领。

钱到了他手里就很难要回来,想给父母买什么那真不是我说了就算。

他手里的钱,虽然也有我挣的,但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也不是那种乡下女人,为了要钱和丈夫大打出手,我也不习惯问别人要钱花。

你不给,我就自己去挣。

丈夫是个勤俭持家的能手,那是小时候吃苦受穷养成的习惯。

他父亲去世那年是60年代初,留下8个孩子,除了大哥其他都是未成年,最小的还在母亲怀里吃奶。

可想而知有多么艰难困苦,不勤俭节约怎么能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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