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明明还是想的,就连现下找小倌,脑子里想的还是林知。
他自己不知道,是因为他见林知状态不对,心下不忍。
林知不仅瘦了,而且还很没有精神。
劳心劳力的林知和初次的林知不一样了。
那时年轻气盛,林知未着寸缕时看起来也比现在穿着衣服还要有力些。
曾永忠没有把林知当小倌,但嘴唇蠕动,却是照着他的样子说的。
“要干净的,我不喜欢别人碰过的,包括调教。另外,要清瘦、文雅、翩然若水……大概这样的。”
这样的形容乍一听,孙通彦还以为是哪家小姐找夫婿呢。
这说的明显是文人雅士,这样的人,哪会去勾栏地啊。
将军不与场面上的人打交道,竟是连秦楼楚馆招的什么样子的人都不知道。他这种形容,哪是那些个歌楼酒馆养得出来的?
腹诽归腹诽,埋怨归埋怨,接了命令,孙通彦就是跑遍京城所有窑子馆子,就是把腿给跑断了,也得找到人交差。
孙通彦尽心竭力,花了三天时间找了十来个。
送进府中时,曾永忠已没了兴致。
不过他倒是发了回善心,好歹挑了三个留下,让孙通彦把其他的送回去,再去把这三人的卖身契买回来。
那三人就被安置在了后院。
孙通彦机灵,办好事后时刻关注上了馆子,往后又往府内送了不少符合要求的倌儿。
一日曾永忠兴起,招来了三个,让他们在院中背过身脱衣服。
三个人面面相觑后依言照做。
曾永忠粗暴惯了,年少时在军中常见光着膀子的男人,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
不知情且不会难堪的曾永忠自顾自地饮着酒,忽然抬眼瞥到个有蝴蝶骨的,拿酒瓶的手一时顿住。
须臾,他抬手指了指那个人,朗声道,“中间那个,进来。”
那人进去,识趣地反手关上门,踩着小碎步靠近上座那方小榻。
曾永忠看清了他的容貌,眼里闪过一丝嫌恶,不过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冷眼看着他在自己面前跪下。
那人跪稳当后,簌簌抬眼,没想到竟也是杏花眼。
这一双眼睛湿漉漉的,就像被欺负过一样,端的是惹人怜爱疼惜,曾永忠看得一下恍了神。
他的表情在脚踏上那人眼中,就像是被迷恋住了一般。
那人用柔软的嗓音谄媚道,“将军还记得奴,真是奴三世修来的福分,那夜在红院里,奴无意误闯了将军的厢房,没想到将军一直记挂着奴,奴对将军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