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关于物业的二三事 > 第248章 陈光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处在了这个行业的最底层

第248章 陈光和他所坚持的原则,永远处在了这个行业的最底层(1 / 2)

陈光向刘昆平所说的这个方案,其实并不是陈光想出来的。

而是几个被告的代理人,在回去的路上,共同商量出来的。

当然,这个共同,不包括那个来自省城的被告四,保险公司的代理人。

因为,大家对保险行业有共同的一个认知——

那就是:

要你参保投保的时候,各种承诺,好像什么都能赔一样;

可一到了理赔阶段,各种的解释权在他,让你发现,什么情况他也不会赔你;

这种认知,使大家对保险公司,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先入为主——认为既然是花了钱买了保险,那保险公司就该赔付。

不然,我们买这个保险有啥用?

这就有些像当下,社会上很多人对物业公司的认知一样。

认为把物业费一交,物业公司啥都应该管一样。

甚至那些不交费的业主,也很坦然的享受了由别的业主交了费后的物业服务。

一旦物业公司来收取费用,那是各种的血泪控诉,最为离谱的是,有一个“海归”,回国后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婆家,也归责于物业服务不达标……

扯远了……回到主题……

让这几个代理人产生这个策略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在庭审过程中,法官着重的去审查了那个《公众责任险》的特别条款。

这一个法庭调查的方向和细节,使大家自然而然的,被法官带了节奏,把思路都聚焦到了那个特别约定上……

所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律师和被告三维保公司的王律师,极力劝说陈光这样做,并表示——这个书面的代理词由他们来写……

陈光其实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庭审,根本没有诉讼经验,只是觉得这两个律师说的很有道理的样子。

于是,答应试着和老板沟通一下,如果可以,就去做这个事。

原本陈光也只是试一试,并没有认为这个思路能够实现。

可事实说明,在利益面前,有好多人,是不论是非对错的。

最起码,做为商人的刘昆平,正是这种人。

当刘昆平听到这个,既不用维保公司承担责任,又能让自己少出钱的方案时,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现在的刘昆平,已经回到了省城,黔省那边,他留了范建萍在那里。

那边的交接已经完成,就像所有人认定的那样,他一个人也没回流!

因为除了他和范建萍,那边公司的人,不是开发企业的闽省人,就是黔省当地人,他是不可能再和那些人有交集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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