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巴结萧麦,京城中的贵人们,连好友凤修怀的房子都推了重建,更别提是他本人租住的地方了。
萧麦远远就发现租住的房子起了变化。
首先是院门。
起初,只是很朴素、简洁的院门,就是门扉上面盖了个屋檐。
但此时,院门被重修,换成了十分气派的“四柱朱门”,即门前光是用于支撑的柱子就用了四根,可以想象大门有多气派。
门头挂了一张匾额,萧麦仔细分辨了一下,上面好像写着“萧宅”二字。
两边挂上了红灯笼,贴上了庆祝乔迁之喜的对联。
门口立了两头微风的石狮子,三层台阶之下,还用青砖铺地,洒上了细沙。
当萧麦踏上台阶,迈过门槛时,还闻到了朱门上的油漆味。
此时,林采薇正在院子里,跟客人一起择拣药材。二人十分投缘,一边收拾,一边聊得热火朝天。
尤其是林采薇格外投入,以至于当萧麦入门时,还是客人率先发现。
“呀,是萧捕头回来了。”
“萧大……”林采薇话到嘴边忽然止住,她放下手上的活计,轻快地来到萧麦身边,恭敬地深施一礼,“义兄,凤公子的屋舍正在修葺,我没地方可住,就临时搬来了这里,求义兄不要介意。”
“当然不介意。只是……”萧麦敏锐地注意到了称谓的变化。
义结金兰后,林采薇也一直叫自己“萧大哥”,怎么几日不见,“萧大哥”就变成了正式的“义兄”?
“捕门的事务实在太多, 我这三日连轴转,今天才抽出点时间。”
萧麦说着,施展气域音波,把林采薇仔细观察了一遍。
昔日布衣荆钗的小丫头,如今摇身一变。秀发绾作精致的发髻,上面插着金银珠玉打造的发簪,缠上了丝绸与金线编织的彩带。
寒素的布衣,亦变作了华丽的锦绣,密密麻麻的针脚,绣成了乍看不出、细看惊艳的花纹。
甚至连年轻的肌肤,也变得比从前更加吹弹可破,全身散发着珍贵香料腌出来的秀色可餐。
见萧麦呆愣愣地站在面前,一言不发,林采薇揉搓着手指,害羞地低下了头,好像这一切的变化都会为萧麦所见。
此时,客人亦袅袅婷婷地上前,向萧麦深施一礼。
“奴家嬴氏,见过萧少侠。”
“我来给义兄介绍一下吧,这位姐姐是……”
林采薇话没说完,就见萧麦绕过她和嬴姬,迈步走进了正房。
本来家徒四壁的房间,如今北面墙壁前摆上了桌子,两侧放上了书架,上面摆放着瓷器、奇石、古玩,墙上贴着各家名人字画。
接着又去其他房间查看,结果都差不多,其中库房当中,摆了几口大箱子,里面全是银两和铜钱。
连红鬃马栖身的马厩,都多了三匹快马,一匹纯白,一匹纯黑,一匹驳色,一旁堆放着成袋成袋的上好豆料。
见萧麦出现,红鬃马故意把豆料嚼得分外香甜。
无产阶级的清廉苦窑已完全变成地主阶级的豪华别业。
“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腐败的气息。”
萧麦做出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