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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夜晚,注定有很多人彻夜难眠。
肖振邦走在没过脚面深的积雪里,漫天雪花飞舞,落在他的羊绒大衣身上,一层,一层,又一层。
城郊的路面远不如市中心平坦,摸黑穿过一条小径,总算有了路灯,能看清脚下了,但深一脚浅一脚的局面还是没有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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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振邦毫不迟疑也毫不气馁的走着,几次站立不稳滑倒,他便慢慢爬起来,继续坚定往前走。
远处,霓虹灯在漫天飘雪中闪烁,那里,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突突突突!」一辆没有车篷和风挡玻璃的农用柴油三轮车从远处驶来,车辆的马达声,在这寂静的黑夜里显得更为突兀。
肖振邦驻足路边,准备等那三轮车过去再继续赶路。
脚上的皮鞋已经湿透了,对于常年坐在办公室丶出入都车接车送的他来说,皮鞋也好,外套也罢,全身上下,没有一样,是为了应对这样的天气而准备的。
但这些,在这样的一个深夜里,都不再重要了。
这一生,他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都将在今夜之后失去,相比之下,这些许的肌肤之痛,实在是无足轻重。
出乎他意料的是,那辆柴油三轮车摇摇晃晃驶来,竟然在身边停下了。
车上的驾驶员戴着一顶解开的狗皮帽子,脖子上套着针织脖套,车把上绑着一对厚厚的军绿色棉布防风护手,身上穿着臃肿的军大衣,风尘仆仆,一开口,便有浓郁的市井之气扑面而来。
「老爷子!这是去哪儿啊?这大雪泡天的赶夜路,咋的,跟家里吵吵了?」
男人的声音粗犷厚重而又充满热忱,三轮车的「突突」声中,格外宏亮悦耳。
肖振邦拢了拢围脖,这是他故意为自己设置的保护色,防的就是被人认出来。
「啊,没有,吃完饭出来走走,赶上下雪,迷路了。」
「你可别忽悠我了!你这身打扮,得咋迷路能迷这儿来?行了,这天瞅着不冷,一样能冻死人!赶紧的吧,你上我车,我送你一趟!」
肖振邦看了眼那车胎都快磨平了的三轮车,笑着摇头道:「多谢你的好意,我走着走就行,前面不远就能打到计程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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