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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vis轻哼了一声,他用平淡的语气威胁道:“小心我把你那身衣服扒了烧柴火,你就这么一丝不挂地去Rosedale吧。”
Connad识相地收住了嘴,Connad身上的衣服是人类社会流行的绅士穿搭,白色衬衫、格纹马甲和深灰色的毛呢西装裤,他觉得这种简约的衣装比繁琐的血族衣服要好穿多了,袖子上没有累赘的蕾丝边,领口没有乱糟糟的花领,也不用担心衣服上的花纹会掉色,那些衣品刁钻的吸血鬼贵族们会连衣服面料上的花纹都要较真,要是两片布的花纹没有对齐,那么不管做工多么精美的衣服都会被他们无情剪烂烧毁。
Connad被绑架得太匆忙,他只有身上这一套衣服了,他可不想穿Bevis那些浮夸的衣服。
打扮好的Bevis整个人容光焕发,各色的宝石在他的尖耳与细指上散发着晶莹剔透的光芒,赛文熟练地用长梳给Bevis扎了个小辫子,刻意梳理出了一种恰到好处的慵懒感。
Connad无语地望着Bevis,想着要是被圣城里的血族狂热爱好者们看见了,他们一定会惊喜得跳起来的,Bevis优雅得太经典,跟人类幻想的童话故事书里的血族贵族一模一样。而这种经典在习惯了人类时尚的吸血鬼同族看来,其实更多的是老土与迂腐,几百年前的穿搭风格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改变,还是繁琐得十指不沾阳春水。
Connad轻轻叹了一口气,他喃喃自语道:“要是我再晚几天回来,可能刚好就会跟你们错开了。”
Bevis认同道:“确实很巧呢,明明一百年不见,却能掐着去血宴的前几天回来,但既然事情已经发展成这样了,你就承认是命中注定吧。”
Connad皱着眉头说:“我不觉得我会有成为你奴隶的命运……你真是疯了,竟然在亲弟弟的身上刻写那种恶毒的纹理……”
Bevis换上了不怀好意的笑,他说:“其实我原本是想把你锁在地牢里的,不过我一去一回至少半个月,半个月里会发生的事情可太多了,我怎么会抛下弟弟不管、自己去享乐呢?”
Connad知道Bevis其实是担心半个月后再回来的时候,Connad会挣脱镣铐逃脱,或者埋伏在庄园里进行暗杀报复,这种不确定性让Bevis决定直接将镣铐刻写进Connad的身体里,将Connad带在身边可安全又有趣多了。
Bevis补充道:“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等你到了血宴就大搞破坏,来演一出英雄救美?我可不允许你在那里丢人现眼,你放心吧,我只会在必要时使用刺痛纹,只要你肯乖乖听我的话,这段时间你不会有太多痛苦的。”
刺痛纹并不会永远留在Connad身上,Connad的身体无时无刻在抵消分解着刺痛纹的纹理,纹理被破坏消失也只是时间问题,但Connad没有被刻写过,他不清楚需要多久才能完全分解完,这种不知自由是哪一天的等待是最煎熬的。
Connad气极反笑,他说道:“Bevis,你最好是能永远控制我,不然要是哪一天让我逃脱了,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Bevis发出狂妄的大笑,他说:“你不是早就被我们控制了吗?你的肉体被我控制,你的心灵被赛文控制,不管你逃到哪里,你都不会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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